剑鱼标讯 > 变更项目 > 铁岭市公安局刑侦局大数据局智能研判系统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铁岭市公安局刑侦局大数据局智能研判系统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铁岭市公安局刑侦局大数据局智能研判系统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200-022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市公安局刑侦局大数据局智能研判系统服务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格式17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不适用本项目,格式已进行删除。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9日 09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启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随U盘一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报价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
在线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 柴河街南段6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天玉办公楼写字间6楼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