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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交通技术分公司将淖铁路大风监测项目风传感器二次采购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交通技术分公司将淖铁路大风监测项目风传感器二次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交通技术分公司
将淖铁路大风监测项目风传感器二次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EEBWTP2024-069(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将淖铁路大风监测项目,采购人为中铁电化(西安)通号设备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风传感器包件第一次公开谈判后流标,现进行二次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淖毛湖至将军庙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哈密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本项目线路全长430.309km。灾害监测系统对铁路沿线风速、风向进行准确、实时监测。本线现场监测设备接入乌局既有灾害监测中心系统。在乌局大风监测中心设置风量灾害监测终端。本线新设共计23 处大风监测测风点,其中区间23 处,前端测风点数据通过就近基站传输设备汇聚至车站,通过数据网上联至乌局大风监测中心。新建大风监测点每处设超声波式风向风速传感器2台,风向风速传感器安装于塔上盛行风向迎风侧,传感器位置架设高度距轨面4.5m(与既有系统传感器架设高度保持一致),两只传感器的安装间距不小于1.5m,检修平台的尺寸与之适配,便于设备维护,性能和技术指标与乌局既有风监测系统对应设备保持一致。
主要设备包括:风传感器 46套
供货周期:2024年3月19日之前供货。
2.2采购范围:
具体要求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谈判公告附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交通技术分公司将淖铁路大风监测项目风传感器二次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交通技术分公司将淖铁路大风监测项目风传感器二次采购包件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如代理商谈判,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谈判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须提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日09时至17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谈判,填写完整的《谈判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登记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包件号。(注: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需再次交费,应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且重新响应、递交谈判登记表)
5.2采购文件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件,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本次谈判采用线上递交标书、线上开标方式,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eeb/sy/index.html)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电化(西安)通号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1412349753@qq.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渭阳六路1000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eebkzzb02@126.com
9.公告附件
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交通技术分公司将淖铁路大风监测项目风传感器二次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登记表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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