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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商业保险采购竞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险种名称
保险金额

1

每人意外伤害保险

80万元/人

2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20万元/人

3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8万元/人

备注:
1.投保人:秀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被保险人:秀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以投保人实际提供人员清单为准。)
3.投标保费:每人年参保费不高于1560元,以23人作为概算数量上限,费用支付按照实际参保人数计算。在保险期间内,投保若需更换、增加或者减少人员,投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书面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批改手续。
(二)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1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自意外伤
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
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
明,经人民*宣告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
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
180日)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 0083—2013)所列伤残的,保险人根据该伤残评定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按前述计算方式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对于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适用此晋级规则。
被保险人在本次保险事故之前已有伤残,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评定伤残等级,保险人按评定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人身保险伤残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当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特别约定分别设定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两项责任的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保险人对于每一被保险人的身故、伤残保险金给付总额,以保险单所载明的身故保险金、伤残保险金两者之高者为限。
4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特别约定只选择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或意外伤残保险金责任,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被保险人因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治疗并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按照下列标准承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实际支出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 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免赔额以上的部分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在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免赔额、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被保险人因同一次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多次接受治疗, 保险人在计算意外伤害医疗保
险金时对累计医疗费用扣除一次免赔额;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多次接受治疗,保险人在每次计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时均会扣除约定的免赔额。
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不少于28种基本重大疾病和14种可选重大疾病。投保人在投保基本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可以选择可选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进行投保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约定天数(该约定天数称为等待期)后或续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在医院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人按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赔款方式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编号:10708955
采购人信息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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