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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4K超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崇信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4K超清改造项目
采购单位 崇信县人民检察院 交易编号 CXXRMJCY-2024-001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18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5-22 23:59: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5-23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5-23 23:59: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崇信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4K超清改造项目001 CXXRMJCY-2024-001 货物类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

公告内容
崇信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4K超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崇信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4K超清改造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XXRMJCY-2024-001
2.项目名称:崇信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4K超清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14.6万元
最高限价:14.6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内容:全省视频会议系统4K超清升级改造购置,其中:4K超清终端,4K超清摄像机、全向智能数字话简辅等进行购置。(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5.采购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有效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22日23时59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公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PDF 格式加盖公章),未按此时间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标,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23时59分00秒。
3.竞价时间:2024年5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23日23时59分00秒。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竞价单位在 2024年5月24日前将本次竞价 (加盖公章) 的纸质版文件胶装成册邮寄到崇信县人民检察院,纸质版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崇信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崇信县团结路33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文件
附件1:采购需求.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2020)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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