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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装船尾气回收技改项目VOCs/油气回收处理设备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装船尾气回收技改项目VOCs/油气回收处理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装船尾气回收技改项目VOCs/油气回收处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装船尾气回收技改项目VOCs/油气回收处理设备采购数量:VOCs/油气回收处理设备1套。本次招标内容为装船尾气回收技改项目VOCs/油气回收处理设备,不包含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外围的管道及船岸安全界面等设备及基础施工、安装。供货内容和界面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①回收技术:吸附+浅冷,其中:吸附系统要求真空解吸不得采用蒸汽、热氮气、电加热等加热脱附方式),浅冷系统要求控制温度在介质:苯系物(特征代表物为“苯”)凝固点(5.5℃)以上,避免冰堵隐患。
②设计处理规模:0~700m3/h。
③年操作时间:8400 h,装车间断运行、罐区持续运行,设备应具备适应两种工况运行特点的能力。
④整机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ⅡBT4,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
⑤运行方式:控制系统无人值守全自动运行,故障连锁自保功能齐全。安全可靠。
⑥达标要求:油气经回收处理后,装置排放尾气满足国家《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的排放要求:苯排放浓度≤4 mg/m3、甲苯≤15mg/m³、二甲苯≤20mg/m³标准。非甲烷总烃≤100 mg/m3。
⑦油气回收装置启停要求通过油气进气主管道压力控制实现,压力检测仪表由厂家负责提供。
⑧设备具备一键停车的功能。
主要技术规格及范围: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适用法律法规,并满足《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GB/T50759-2022、《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江阴工业区10号泊位,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到达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油气回收《防爆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证明材料。须提供近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未完成上年度审计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年度投标人企业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如出现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者,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1套类似设备应用业绩。
类似设备:采用“吸附+浅冷”组合工艺处理的三苯(苯、甲苯、二甲苯)装车/装船/储罐油气(处理规模在500m³/h及以上)的油气回收装置,排放尾气满足非甲烷总烃<100mg/m³且苯≤4mg/m³、或甲苯≤15mg/m³、或二甲苯≤20mg/m³或三类组合的成功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关键页、合同签章页)、技术附件、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尾气检测报告,以上材料应体现使用单位名称、处理介质:苯系物(特征代表物为“苯”)、使用场合、工艺路线、装置规模、投用时间、排放指标等关键信息。
3.4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履约能力;
(2)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 具有完善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及控制措施。近5年提供的油气回收装置未发生重大质量(包括无法正常运行或尾气排放超标)、重大安全(燃烧、爆炸等)的失败案例;
(5) 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因产品质量或安全问题引发诉讼纠纷;
(6) 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串标、作假等违法记录。
以上信誉要求(1)-(6)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7日(9:00~17:00,北京时间),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2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环球广场32层3211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海洋服务中心网站(http://gs.coscoshipping.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阴工业区10号泊位
邮编:3500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huang.chunlei@coscoshipping.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6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wangzixi@sinochem.com、huangjianxiong@sinochem.com
购标技术支持: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投标人在提出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证据,并说明所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联系人:王梓熙
电话:18911319645
电子邮箱:wangzixi@sinochem.com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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