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招标招标公告

2023-07-01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近日发布了一则货物类的招标公告,主要服务于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本次招标开始时间为2023-07-03 00:00:00,主要的招标内容包含中药饮片供货及配送此次公开招标将为公司采购所需货物提供更多选择。

有意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完整的资料和报价,以参与后续的评审和投标环节。评审将依据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最终确定中标方。招标单位表示,此次招标旨在为公司提供更加多元化、质量稳定的货物供应,并希望供应商秉承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共同为公司的运营贡献力量。同时,招标单位可针对招标文件中的任何疑问进行答疑,欢迎有意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前来咨询。

最后,招标单位表示将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前完成所有采购环节,中标结果将通过公司官网公布。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创建于1946年9月20日,前身是吉林省省立医院,是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延边地区的中心医院、吉林省省级医联体牵头医院、吉林省区域医疗中心主体医院。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现有现有65个专业科室、37个护理单元、6个多学科诊疗中心、1个实验室、1个研究室和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证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

其中,肿瘤科、心血管内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科、神经内科是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专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是吉林省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科是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皮肤性病科是国家标准化过敏性疾病诊疗中心分中心,麻醉科是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区域麻醉培训中心,眼科是吉林省省级干眼诊疗中心。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拥有在职员工2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400余人,一级教授1人,二级教授3人,三级教授1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7人。

医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医院是国家级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瘢痕疙瘩与增生性瘢痕研究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皮肤医疗美容示范基地,拥有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及国家胸痛中心。

医疗卫生行业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卫生行业正处于快速的发展趋势中。

首先,智能化将越来越成为医疗卫生行业的主流。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医疗服务正在快速发展,家庭健康管理、疾病管理、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应用将更加便捷、智能化。

其次,远程医疗将不断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远程医疗将大面积普及。通过视频、图像和文本等多种形式,实现医疗专家与病人的远程沟通,不仅为患者提供了更加及时、方便、高效的医疗服务,也节约了医疗资源。

再次,数据和人工智能将加速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将赋予医疗卫生行业更加精准、高效和便捷的应用。例如,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可以实现精准的医疗预测和疾病防治;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医疗诊断和治疗的智能化,减少人为操作中的错误和风险。

最后,医疗大数据将成为医疗卫生行业的核心。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卫生行业将不断收集、整合和应用大量的医疗数据。这些数据将为医疗研究、医疗资源配置、疾病监测等提供重要的支持。

总之,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趋势是智能化、远程化、数据化和人工智能化。这一系列的发展趋势将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也将促进医疗卫生行业朝着更高的水平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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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招标 供应商名称: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 下浮率(%):5.000000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2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名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07.26 27次浏览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2023-CG009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预算金额:7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供货地点 采购范围 质量标准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药配方颗粒药品供货及配送(免费提供两台免煎颗粒自动化调配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当服务期满三年或合同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时(以先到为准),该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3)上一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6)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4.21 14次浏览

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急救车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急救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预算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急救车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3.2(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3.4供应商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TYYXGS@163.com(邮件标题需标明 购买xx项目xx包文件材料-响应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3-2809090)进行确认收到资料。报名资料包括:1.响应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响应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若响应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相关证书。3.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连续PDF格式发至邮箱。(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委托采购代理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响应人进行补充、修改,响应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响应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标书款缴纳方式发送至响应人邮箱,响应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太平街延河路交汇州检察院公寓门市) 地点: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太平街延河路交汇州检察院公寓门市)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Y-2022226 项目名称: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急救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内容 数量(台/套) 急救车除颤监护仪 急救车心肺复苏机 急救车转运呼吸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TYYXGS@163.com(邮件标题需标明 购买xx项目xx包文件材料-响应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3-2809090)进行确认收到资料。报名资料包括:1.响应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响应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若响应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相关证书。3.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连续PDF格式发至邮箱。(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委托采购代理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响应人进行补充、修改,响应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响应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标书款缴纳方式发送至响应人邮箱,响应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22.11.11 21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