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2023-07-26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近日公布了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中标名单,成功落地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

据悉,延边大学附属医院于近日发起了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的招标,收到多家企业的有效投标文件。经过严格评审和多轮比选,最终确定了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

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是一家医疗卫生非常有实力的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和成熟的服务管理体系,能够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提供稳定、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此次中标,既是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一次胜利,也证明了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对其实力和信誉的信任和认可。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表示,将与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彼此优势,共同推进医疗卫生的进步和发展,促进国内市场的繁荣和壮大。同时,也希望通过此次招标,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的采购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更好地服务于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的业务和战略布局。

总的来说,该项目的中标结果标志着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的采购工作又向前迈出了一步,也彰显了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军地位和品牌影响力。期待着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在未来的业务发展中取得更加卓越的成绩,也期待着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在不断优化采购管理、提升供应链效率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

据悉,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类公司,注册地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注册资本约5000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药用辅料、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饮料,其它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除外),消毒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卫生用品、化学原料药,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会议策划咨询服务,医药信息咨询与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健康问题的日益重视,医疗卫生行业正迎来一波热潮式的发展。以下是近年来医疗卫生行业的一些发展趋势。

数字医疗包括电子医疗记录、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一系列服务。这些服务的兴起使得患者能够随时随地获取到医疗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医疗的效率和方便性。

基因编辑技术是一种可以精确修改生物基因序列的技术。目前已经应用于医疗领域,包括免疫疗法、基因疗法等。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将为医疗卫生行业带来革命性的变革,有望实现对疾病的精确治疗。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卫生行业也开始使用这项技术。例如,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分析大量的病例和医学数据,从而提高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水平。

个性化医疗是以患者独特的基因组、生理性别、代谢特征、生活方式和环境为基础,使用最适合患者的医疗方案来进行治疗。这种医疗方式在近年来逐渐普及,其发展将为医疗卫生行业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综上所述,医疗卫生行业正处于变革的时期。数字医疗、基因编辑技术、人工智能和个性化医疗等一系列新技术的应用,将为医疗卫生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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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2023-CG031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招标 预算金额:10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供货地点 采购范围 质量标准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招标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药饮片供货及配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当服务期满三年或合同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时(以先到为准),该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包含中药饮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中药饮片;(3)上一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6)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7.01 28次浏览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2023-CG009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预算金额:7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供货地点 采购范围 质量标准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药配方颗粒药品供货及配送(免费提供两台免煎颗粒自动化调配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当服务期满三年或合同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时(以先到为准),该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3)上一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6)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4.21 14次浏览

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急救车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急救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预算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急救车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3.2(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3.4供应商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TYYXGS@163.com(邮件标题需标明 购买xx项目xx包文件材料-响应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3-2809090)进行确认收到资料。报名资料包括:1.响应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响应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若响应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相关证书。3.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连续PDF格式发至邮箱。(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委托采购代理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响应人进行补充、修改,响应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响应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标书款缴纳方式发送至响应人邮箱,响应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太平街延河路交汇州检察院公寓门市) 地点: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太平街延河路交汇州检察院公寓门市)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Y-2022226 项目名称:延边传染病医院(延边胸科医院)急救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内容 数量(台/套) 急救车除颤监护仪 急救车心肺复苏机 急救车转运呼吸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TYYXGS@163.com(邮件标题需标明 购买xx项目xx包文件材料-响应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3-2809090)进行确认收到资料。报名资料包括:1.响应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响应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若响应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相关证书。3.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连续PDF格式发至邮箱。(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委托采购代理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响应人进行补充、修改,响应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响应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标书款缴纳方式发送至响应人邮箱,响应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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