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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平利县清廉文化建设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平利县清廉文化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PL2024009
项目名称:平利县清廉文化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2,688.1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清廉文化建设项目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902,688.1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2,688.12元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平利县清廉文化建设项目一期
1(项)
详见采购
文件
902,688.12
902,688.1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清廉文化建设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清廉文化建设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5)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和审计机构相关资质证件,新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 12:00:00 ,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2.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安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供应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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