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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冷微堆型号研发项目空气透平发电机组原理样机研制外委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气冷微堆型号研发项目空气透平发电机组原理样机研制外委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1370
2.2 招标项目名称
气冷微堆型号研发项目空气透平发电机组原理样机研制外委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在气冷微堆型号研发项目中,空气透平发电机组作为气冷微堆二回路热电转换装置,包括空气过滤器、压气机、透平、回热器、发电机等关键部件。本项目用于完成空气透平发电机组原理样机研制与采购,要求所交付设备能够满足气冷微堆非核集成试验需求,设备出厂前需至少完成空气透平发电机组冷盘车试验,并形成试验报告。
2.4 招标范围
1)空气透平发电机组1台,包含但不限于空气透平、发电机、滑油系统、机组热管理系统、变频器等;
2)控制系统1套,包含但不限于仪表、控制柜、远端控制系统和显示界面;
3)测量系统1套,包含但不限于透平出口温度测量仪表、压气机入口压力测量仪表、功率测量、转速测量等;
4)相关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型机试验测试报告,空气热机电气接口图、安装外形图、改造项压损及强度计算书,空气热机操作手册(含规格说明)、维护手册、图解零件清单,另提供操作维护培训和配套PPT等。
其试验及工作内容包括:
1)100kW级燃气轮机发电机启-停及正常运行试验;
2)原型机改造方案气动、结构设计及强度校核;
3)改造部件工程图纸出版与审核;
4)改造部件加工与制造;
5)空气透平发电机集成与调试试验;
6)配合完成空气透平发电机非核集成调试试验。
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编号 版次 备注
1 空气透平发电机组原理样机研制外委任务书 FKY22247YZH004SSJS-B01-001?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 B?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 CFC
2.5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DDP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2.6交货期
方案设计  分解任务 时间 验收方式
空气透平改造   改造方案评审  T+0.5 月  会议评审
方案设计 改造部件图纸生效  T+2 月  文件提交
空气透平改造部件加工、制造 启动改造部件加工   T+2.5 月  下料投产证明文件
   加工件出场  T+4.5 月 出厂验收单
 空气透平改造样机集成组装评审 T+6 月 会议评审
空气透平样机交付   空气透平样机交付  T+6.5 月 现场交付单
 配合安装调试,初试  T+7 月 试验报告
 项目总结与验收(根据合同内容提供交付物)  T+7.5 月 会议评审、现场见证
详见《空气透平发电机组原理样机研制外委任务书》进度要求。
2.7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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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气冷微堆型号研发项目空气透平发电机组原理样机研制外委采购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6月28日20时00分—2023年07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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