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暖气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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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暖气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暖气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招标人为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原有采暖管道及散热器拆除及更换。
2.2建设地点:中宁县宁安东街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 月11日至2024 年05月17日。
4.2招标文件及技术标封面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至 2024年05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代理机构获取或通过邮箱(2329694797@qq.com)领取。领取时须提供“回执单、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廉洁投标告知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15时00分地点:中宁县殷庄大社区D区8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中宁县宁安东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宁县殷庄大社区D区8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