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包家屯镇包家屯村、百子屯村路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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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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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法库县包家屯镇包家屯村、百子屯村路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124-00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库县包家屯镇包家屯村、百子屯村路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21评标委员会组成:原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 5 人。
更正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5人组成,共5 人。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4日 11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认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如现场解密,应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电脑、CA认证等设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包家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法库县包家屯镇
联系方式: 024-87080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 024-86856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24-8685676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124-00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库县包家屯镇包家屯村、百子屯村路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21评标委员会组成:原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 5 人。
更正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5人组成,共5 人。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4日 11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认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如现场解密,应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电脑、CA认证等设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包家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法库县包家屯镇
联系方式: 024-87080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 024-86856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24-8685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