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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区域2024年度华耀砂岩粉末运输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石家庄区域2024年度华耀砂岩粉末运输招标
发布时间:2023-12-05 10:11:55
石家庄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SJZQY-ZB-2023-0544
标书号:SJZQY-ZB-2023-0103
采购单位:石家庄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3-12-11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3-12-11 14: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3-12-11 14:00:00
开标时间:2023-12-11 14:00:00
采购类别:运输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5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SJZQY-ZB-2023-0544)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石家庄鹿泉支行/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131080030018010011865
┃物料清单
标段号: 1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运费 运输服务 200000.000 EA 承兑 金隅鼎鑫公司二厂

收货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宜安镇宜安镇河北金隅鼎鑫水泥(含一、二、三分公司及矿山公司)
标段号: 2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运费 运输服务 100000.000 EA 承兑 灵寿冀东

收货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青同镇石家庄市灵寿县青同镇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详情描述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旨在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满足招标方要求的服务商,为招标方提供相关服务。欢迎广大有相关资质的合格服务商(投标方)前来投标,本次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定、招标评标人员的选定、招标需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等,均由金隅冀东水泥石家庄区域采购办公室及招标方实际需求企业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金隅冀东水泥石家庄区域采购办公室及招标方实际需求企业对投标方提供之方案、投标文件有权全部、部分放弃采纳;投标方提供之标书必须符合招标要求。
1、招标方
1.1招标方名称:金隅冀东水泥石家庄区域采购办公室。
1.2招标方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宜安镇东焦村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院内。
1.3需求企业名称: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4需求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宜安镇东焦村、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青同镇。
2、招标名称及概述
2.1招标名称:石家庄区域2024年度华耀砂岩粉末运输招标。
2.2标的物名称:砂岩粉末运输。
2.3起止地
2.3.1标段一:石家庄华耀石料有限公司至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一、二、三分公司。
2.3.2标段二:石家庄华耀石料有限公司至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4暂估数量
2.4.1标段一:(金隅鼎鑫公司)200000吨/年;
2.4.2标段二:(灵寿冀东公司)100000吨/年。
3、资金来源
3.1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
4.1本次招标只招运输服务。
5、投标方资格要求:
5.1投标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最新检审合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货物的类别,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同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备全部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
5.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5.3投标方经营状态:投标方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5.4投标方近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6、招标文件获取
6.1本次招标方式采用网络线上发布,投标方注册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的方式进行。招标文件通过招采平台报名并通过相关资质审核后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编辑完毕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后,将电子版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7.2投标文件需纸质版正本一份,开标前送至(可邮寄)招标方联系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宜安镇东焦村、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区域采购办公室,联系人:孙明康收、联系电话:18103276567)。
7.3开标后投标方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方要求编制及未加盖签章的。招标方不予受理,视为无效投标。
8、供货或施工、服务周期
8.1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9、承运车辆要求
9.1车辆排放标准要求:国六及以上和新能源电车。
9.2车辆类型要求:翻斗自卸车或半挂自卸车。
10、报价方式
10.1一票含税价(税率9%),投标方报价为完全综合单价,包含此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厂价、运杂费、装卸费、机械费、过磅费、保险费、检验检测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卫生清理费用等。
11、付款方式
11.1货到经验收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入账后,视资金状况分批分期支付。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照无税价不变折算出相应的含税价开票结算。
11.2支付方式:承兑付款。
12、投标及开标时间
12.1详见《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方邀请投标方前来参加评标会议,如未前来参加视为完全认同评价结果,招标方对评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13、投标保证金
13.1符合条件的投标方,通过公对公缴纳保证金(不接受个人缴纳或代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大写:五万元整)并备注:采购公告编号-投标保证金(如投标方在我区域公司有应付款,可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法人章,不必在重新打款,详见附件模板)。或以银行保函形式上传大于5万元金额的保函证明。保证金收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石家庄鹿泉支行
账号:131080030018010011865
行号:301121000147
13.2递交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在开标前缴纳至招标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付款凭证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13.3未按要求提交并上传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而被拒绝。
13.4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电汇方式公对公退还或原路返还,招标方不接受其他退还方式。
1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3.5.1中标方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的。
13.5.2中标方签订合同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的或不按招标方通知执行的。
13.5.3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评标中),投标方撤回其投标的。
14、其他要求
1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方联系方式
招标咨询联系人:孙明康,电话:18103276567。
金隅鼎鑫公司(业务、合同)联系人:李跃文,电话:18633838692。
灵寿冀东公司(业务、合同)联系人:张博宇,电话:15076326151。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联系人
孙明康 / 18103276567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1-82213012
监督举报邮箱:jydxdq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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