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中标项目 > 新昌县汇峰印务有限公司入围2024-2025年度绍兴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新昌县汇峰印务有限公司入围2024-2025年度绍兴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绍兴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3-12-0008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惠利街20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俞玉琴-0575-89190485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新昌县汇峰印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大佛路27号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入围商品名称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入围商品价格
二、三类定点印刷服务项目包括信封、信笺、文件等其他印刷品的印刷。 新昌县汇峰印务有限公司二、三类定点印刷服务项目包括信封、信笺、文件等其他印刷品的印刷。 公司介绍:
公  司  简  介
 
新昌县汇峰印务有限公司地处南明街道大佛路27号,主要从事不干胶、联单票据、信纸便笺、文件表格、无碳复写、宣传单、通讯录、说明书、礼品袋等一般印刷品印刷的加工业务。公司拥有先进的印前电脑排版系统及多台胶印机、切纸机、晒版机、划线机、电缝机等一条龙服务的印后装订设备,能快速及时、保质保量的为各新老客户提供最完善的印刷加工业务。
公司成立至今五年来,本着诚实守信、认真负责、一切为客户着想的敬业态度,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完善印刷工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奉行“以专业求精彩,以诚信臻善美”的企业理念,力求产品精益求精、货真价实,几年来得到了市场的积极肯定和各新老客户的一致好评。
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了信心,我们衷心希望专业从事印刷业务的新昌县汇峰印务有限公司,能和贵公司愉快合作并为贵公司的印刷包装产品锦上添花!
感谢贵公司对我司的支持和信任!我们时刻期待着为您的产品提供最满意的服务!
 
 
新昌县汇峰印务有限公司
 
服务方案:承印验证制度 为严格执行国家《印刷业管理条例》,保证双方合法经营,杜绝假冒商标、包装、制版事件,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设立承印验证员,负责各种印刷包装产品的验证工作,负责妥善留存验证的印刷委托书、各种证明文件。并归档保存2年,以备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第二条接收印刷包装业务流程:登记——验证——审核——填写书面报告——营销负责人签字——交付生产安排印刷包装。 第三条接收印刷包装业务时,承印方必须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双方加盖公章的承印委托书。其中特殊包装(如药品、涉及商标印刷)印刷时需要承印方提供专项证明文件。 第四条审核人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必须审核提交书面材料有效期、合法性等相关内容,如不符、过期、超范围均不得签收,也不得暂时收受,告知承印方必须提供有效并且充足证明材料方可。 第五条填制书面报告后,报营销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安排设计、生产,同时设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书面材料,以便查证,做到件件有落实、样样有据查。 第六条在印刷包装完成后,由仓库管理员登记入库,发货时必须由仓库管理员签字,客户签收时需在发货单上签字,同时将出库单交财务一份,并填制承印业务报告表,收回承印书面材料只做印刷档案。 承印登记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设立登记员,负责对承印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等进行登簿记录工作,《印刷登记簿》要长期归档保存,上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需要报送核查时,应立即提供。 第二条登记员要编制《印刷登记簿》。《印刷登记簿》要有下列登记内容:承印日期、印刷品的名称、印刷数量、印刷合同、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编号或个人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印有注册商标标识的,还要登记《商标注册证》编号、有关证明文件名称。 第三条印刷广告宣传品时要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编号,并记录是单页或宣传册等形式,以便备查。 第四条印刷包装任务完工后,还要对成品数量、交货日期、收货人、半成品和废次品的处理、印件原稿、底片的交付情况等进行登记。 印刷品保管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承印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保管和发放等工作,由仓库管理员负责。 第二条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完毕后,承印印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底片、印刷包装的样本等由营销部专人保管,承印的半成品、成品由仓库管理员保管。仓库报关员要根据工序的交接单进行核对,确保所有产品都进仓入库,不得损毁。 第三条仓库报关员要妥善保管印刷品,做好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印刷品遗失,并做好防潮防火工作。 第四条各种原辅、半成品、成品出库时,要严格按照财务部门开具的出库单或发货单发货,严格交接手续,做到数字准确,有据可查。 第五条对库存积压的成品或半成品,根据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领导批准,由相关部门组织集中统一销毁。 印刷品交付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包装业务后,应由品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入库,由仓库管理员认真清点成品数量,登记台账。 第二条发货时,根据入库单进行重新清点。 第三条交货完毕,对一般印刷品如需提取样品,在提取样品后加盖“印样”印章,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存查的期限为两年。 第四条对于完成的印刷包装,须将印刷品全部(含成品、半成品、废品等)连同印板、底片、原稿等交付委印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留存;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第五条如确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当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在所保留印件上加盖“样本”或“样品”“等戳记,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散发。 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第一条质检人员、承印验证审核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二条对承印方应提供材料的却不能提供的,或者在提交书面证明材料有虚假的,成品仓库一律不得发货。 第三条本公司在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包装装潢印刷产品的残次品、废品不得随意丢弃,由生产车间收集并交给仓库管理员,再由相关负责人交给委托单位,或经委印单位同意后销毁,并登记销毁印件名称、数量、时间、责任人等。 第四条属于国家秘密载体或特种印刷品,或者使用电子方法排版印刷或打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办理。
服务承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条款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八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九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流动资产及应收帐款管理 第十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1]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第十一条   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执行董事长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执行董事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执行董事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执行董事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公司执行董事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4.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万元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5.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7、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7、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8、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9、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10、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执行董事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11、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购进、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12、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执行董事长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13、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14、未经股东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15、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16、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17、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执行董事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4.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5.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    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6.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董事长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7.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运输工具,为4年; 电子设备,为3年。 第十六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十七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十八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五章 成本费用管理、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九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保险费、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人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六章 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第二十三条 1.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差旅交通费报销标准:各项目地驻地人员差旅费由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驻地生活水平研究制定并下文,原则上按当地生活水平的80%补助。各项目驻地有办事处的出差人员必须住办事处,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住办事处以外宾馆。出差地无办事处的,住宿费每晚不得高于150元。 出差途中生活费全国范围内按每人每天30元补助。 交通费实报实销,交通工具的选则应由总经理同意。 开支报销时应按财务规范化要求粘贴报销单,先由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金额报销。市内部分金额较小的交通费,在发生后应及时找主管部门领导在票据背后签字说明,待攒到50元金额以上时在填报销单,由总经理签字报销。 2.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   3.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    9.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    10.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11.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12.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13.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14、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第二十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1.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需开支业务费的,必须事先将开支事项、开支原因、开支金额向执行董事汇报,单笔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签字报销,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执行董事签字。 2.单笔10000元以上的业务费开支计划必须由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开支,报销时必须由董事长签字并写明股东决议号。    3.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4.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第二十五条 资产购置费: 1.公司各部门需购置资产、办公用品、打印耗材时,必须先列购置清单,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单个资产、办公用品超过10部00元的必须由执行董事签字同意),将购置清单交内务管理员采购并做领用登记台账,发票由购买人填报,总经理(或执行董事)签字入账报销。 2.各部门、各项目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置任何办公用品和资产,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 1、电话费、小车油料费开支报销办法: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电话费实行实报实销,由董事长签字财务报销。各项目经理、驻地负责人、业务员电话费实行月包干制,具体包干标准由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项目情况定。各项目经理、驻地负责人、业务员电话费由总经理根据标准签报。 小车油料费 各项目驻地配置的业务用车,小车油费、维修费实行项目包干制,由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出包干费用标准,每月由项目经理在规定范围内填报,由总经理签字报销。 第六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1.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3.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20%时不再提取。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七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二十九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收帐款月汇总表、营业收支月明细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进行审计。 第三十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1.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2.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负责人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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