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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永兴镇人民政府浦城县永兴镇集镇亮化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浦城县永兴镇集镇亮化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华中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NP-[XJ]-202405001
项目名称:浦城县永兴镇集镇亮化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浦城县永兴镇集镇亮化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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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2)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6)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采购包属于货物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浦城县永兴镇永兴村西乡街8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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