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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安防设施建设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我单位拟对仓库安防设施建设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仓库安防设施建设
二、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枪式监控摄像头
159

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

2
半球吸顶式监控摄像头
6


3
电梯专用摄像头
1


4
核心网络交换机
1


5
POE网络交换机
7


6
POE中继传输器
32


7
光纤模块
14


8
NVR存储主机
6


9
超高清解码器
1


10
工业级显示单元(55寸)
9


11
准入控制设备
1


12
智能视频管理平台
1


13
安消联动管理模块
1


14
安防管理主机
1


15
安防客户端管理软件
1


16
摄像头支架
159


17
显示屏单元专用支架
9


18
设备机柜
2


19
设备操作台
1


20
值班椅
3


21
网线
41


22
光纤
40


23
高清视频连接线
9


24
网络配线架
7


25
电梯随缆
30


26
PDU插排
3


27
网络成品跳线
170


28
配电箱
1


29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125


30
点型感温探测器
86


31
探测器底座
211


32
声光报警器
61


33
编址声光底座
61


34
总线隔离模块
20


35
总线隔离模块底座
20


36
输入/输出模块
8


37
模块底座
61


38
手自动转换盒/紧急启停按钮
61


39
气体释放警报器
61


40
声光警报器
61


41
气体灭火控制器(联动型)
16


42
壁挂式联动直流供电单元
16


43
楼层显示器
5


44
智能报警主机
1


45
UPS主机
1


46
UPS电池
32


47
UPS电池柜
1


48
UPS承重架
1


49
柜式瓶组
(核心产品)
37


50
柜式瓶组
4


51
柜式瓶组
2


52
柜式瓶组
6


53
柜式瓶组
13


54
气体灭火药剂
5900
千克

55
事故排风机
62


56
远程系统按钮
62


57
配电箱
1


58
供货和安装单门防火防盗门
72


59
供货和安装单门防火防盗门
6


60
工程施工
1


61
其他规费
1



三、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 2024年01月09日
五、反馈渠道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国有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质。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郄助理,黄助理
办公电话:010-66172662
移动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郄)17701247725(黄)
传真:010-6671266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6号八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12603
移动电话:15306497774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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