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设备更新成交候选人公示WTJCZJ2024G-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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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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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车辆设备更新
项目编号:WTJCZJ2024G-011
包件及成交人:
包件号 | 品 名 | 拟成交人 |
1 | 车辆设备更新购置 | 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 | 南京紫台星河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
3 | 上海唐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4 | 青岛通达铁路配件有限公司 | |
5 | 青岛通达铁路配件有限公司 | |
6 | 成都冀远双翔铁路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
7 |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8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30日18时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3、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411室
集采办联系人:吴 工
电话:0991-7951378 邮 箱:wtjzbb6@126.com
4、异议人提起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